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22018.html )的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小组的决定,现将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选拔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奖励额度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本次校长奖学金包含综合奖20名、单项奖10名。
综合奖: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获得综合奖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2013级和2014级学生可以申请,最终选出1名候选人。
单项奖: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发展全面,同时在①道德风尚、②研究创新、③创业实践、④社会服务、⑤文体活动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012级至2014级可以申请,最终在五个方面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 总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⑥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2.附加条件:
参评学生除需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综合奖:
①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一等奖学金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名第一;
②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④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单项奖:
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活动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参评同学可申报综合或者单项,但不能同时申报。希望参评的同学请填写学校通知附件2和附件3,按照要求打印申请表,将纸质版申请表(1张)交予各年级负责人,截止日期至2015年11月4日中午12点。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14级:冯佐(13969195180);13级:高顺业(15165199230);12级:焦志强(183661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