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2]3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科技创新立项校级、国家级共计划40支团队。国家级团队将由学院选出,组织参加学校的答辩,最终差额选出国家队伍。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从山东大学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择优选拔。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校拟立项85项,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学校拟立项10-15项,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校拟立项1-5项,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每个学生同类项目只能申报参加1个项目;已经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在项目未结题前,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校科技创新基金、国家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可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国家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本科生团队。国家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负责申报。
3.项目申请者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4.项目(或调研报告)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调研报告)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5.每个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创业实践申报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
6.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1.申报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须填写《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于2014年4月24日前将立项申请书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2.申报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须填写《山东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于2014年4月24日前将立项申请书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知新楼C座718),电子版发至sduwltw@126.com。
①4月27日-5月4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②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答辩,拟立项目公示。
③5月底,学校与立项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等,项目正式启动。
山东大学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每项资助2000-3000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每项资助5000-10000元;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5-10万。
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题验收,检查不合格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在学校网站上予以通报,并停止资助。